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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6944223惠阳住建函〔2023〕224号
关于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切实减少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2〕9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白蚁防治范围和相关责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2〕941号)规定,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建设单位、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房屋管理单位是房屋白蚁防治的责任主体,白蚁防治单位是白蚁防治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灭治。
二、落实参建各主体白蚁预防责任
(一)白蚁防治单位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承接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的白蚁防治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有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白蚁防治单位在项目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前,应当任命项目负责人,并出具任命书;应当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制定白蚁预防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附件2);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白蚁防治药剂,将药剂存放在具备白蚁防治药物的存放条件和要求的场所,并建立药剂进出领料制度;应当做好全过程施工过程记录,每次施工作业应留存好影像资料,并在完成施工后,及时形成施工记录及隐蔽验收记录(附件3、4)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落实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责任和白蚁预防工程包治期复查责任。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白蚁预防合同应当载明防治范围、防治费用、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包治期限、定期回访、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包治期限自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应当履行对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查白蚁防治单位提供的施工资料,并牵头组织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
(三)监理单位
受建设单位委托履行对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委托,将白蚁预防工作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审查白蚁预防专项施工方案,同时委派具备白蚁防治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实施白蚁预防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理,审查白蚁防治单位提供的施工资料,落实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责任。
(四)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配合白蚁防治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三、严格监督管理
项目开工前,白蚁防治单位应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我局质量事务中心进行登记:1.白蚁预防工程登记表(附件1);2.项目白蚁预防合同;3.项目白蚁预防施工方案;4.白蚁预防施工方案报审表;5.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项目施工过程中,我局质量事务中心将对项目白蚁防治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主要事项包括药土化学屏障建立情况、首层及地下室砌体墙面的处理情况、各楼层砌体墙面的处理情况、室内管道井及电梯井的处理情况以及白蚁防治工程施工资料等。白蚁防治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应配合好质量事务中心的检查工作。白蚁防治单位应将白蚁防治工程施工资料(可用复印件)留存于项目备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在白蚁防治单位施工前一天,通知项目质量监督员。
项目联合验收前,应当完成白蚁防治工程的竣工验收。白蚁防治工程完成后,白蚁防治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件5)报建设、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白蚁防治单位项目负责人依照国家、省有关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并通知质量事务中心进行监督。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白蚁防治单位出具《白蚁预防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件6)。
在检查中,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违反《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情形,我局将严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还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白蚁预防工程登记表
2.白蚁预防施工方案报审表
3.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记录表
4.白蚁预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白蚁预防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表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附件.白蚁防治企业用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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